一、出让方及出让内容
1.出让方:滁州市兴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滁实业)。
怠益 2.出让内容:本次出让为兴滁实业对南谯区祈福陵园施工项目剩余土夹石(以下简称土夹石,下同)进行公开出让销售,地址:滁州市南谯区祈福陵园内。
二、起始价和报价增幅
起始价:26元/吨(含税)。
报价增幅:报价增幅为0.5元或0.5元整数倍。
三、报价程序
采用现场一次性竞价报价。(报价单见附件2)
四、成交方确定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方。
注:至少一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方可成交。
五、产品数量及价款支付
1.产品数量:预估1万吨,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过磅数字计算。
矮嫉 2.价款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供货的销售模式。销售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全部价款(最终报价单价*1万吨,直接由报价保证金划转,不足部分需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最终价款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过磅量计算,价款实行多退少补原则。
六、对意向报价方的基本要求
1.独立法人,报价单需盖报价单位有效公章。
若厚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按照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后取得报价资格。
七、供货方式
涣母 实行先付款后供货。土夹石供应到报价人交纳的预付货款足额时止。预付货款对应的土夹石运输完毕后,出让方划定范围内还有剩余时,根据剩余数量,依据成交单价,由买卖双方再次商定预付款数额,以此类推。根据实际过磅数量,价款多退少补。
八、公告期限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11时30分。
九、报价时间
帕咆 本次竞价在公告期满后举行,具体时间由出让方通知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地点在滁州市兴滁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十楼)举行。
十、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金额:40万元
账户:收款单位:滁州市兴滁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112301012600628434
税号:91341100MA2UWYHR47
营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十楼。
肛央 交纳时间:2021年9月10日11时30分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不接受汇票。缴纳时必须注明“祈福陵园土夹石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扬瘸 报价人竞得后,其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中1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转为合同货款;其他意向报价方的保证金在报价方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十一、特别说明
酗昼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报价人参与报价的,即表明已实地踏勘,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兴滁实业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蚓绞 2.本公告和买卖合同已挂网对外公开,报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知悉并认可公告和买卖合同内容,愿意接受公告和买卖合同条件。
产舞 3.涉及标的物权属争议、堆场纠纷原因阻碍装运,由出让方负责协调解决;道路通行等其他事宜,由报价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掰贿 4.在竞得人土夹石货款支付兴滁实业公司后启动装运,具体装运时间和次序由兴滁实业公司通知竞得人。兴滁实业公司销售的土夹石,由竞得人负责挖装、运输(自备运输车辆),自土夹石装载至竞得人安排的运输车辆视为交付。
草晋 5.竞得人竞得的土夹石必须在出让方通知启运后10日内运输完毕,否则出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现场不具备运输条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解除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
勃癞 7.报价成交后,出让人和竞得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和《销售合同》;如竞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出让方有权将此批土夹石再次对外销售。
十二、出让人联系人
滁州市兴滁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达理18705500220
行罢 滁州市兴滁实业有限公司
分妄 2021年9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