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一)招租方: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内容简介
滁州市投资大厦位于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476号,本次评估面积为479.21平方米,所在层为第8层,结构为框架,用途为滁州银行业机构、协会办公,所在区域环境、平面布局较好,配套齐全,基础设施较完备。本次招租共1个标的物。
二、租赁期限、起拍价和竞租增幅:
租赁期限为: 3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起拍价:14.4万元/年。
竞租增幅:每次竞租增幅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数。
三、租金:租金以成交价为准,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
四、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
1、在滁州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在人民银行、银监局、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银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均可参与。
2、竞租人在报价前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方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五、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半年缴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第一次租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租人指定帐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完毕(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4万元,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六、重大事项披露:
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按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与银行业不相关的业务,办公区域装修须服从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确定方式
1、本次竞价活动以最高应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竞租人。成交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2、该项目竞租会于2022年 6月6日 15 时00分在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10楼会议室准时开始,各竞租人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为弃权。因现场可多次报价,为确保《竞租报价单》的有效性,竞租人竞租报价时必须携带企业公章或足够数量已盖公章的有效《竞租报价单》。
3、本招租会的开标顺序为:现场宣布各竞租单位竞租保证金缴纳情况,然后对各竞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公开竞价,以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八、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4万元。须在竞价前交纳完毕;竞租保证金须从竞租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880220933600139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投资大厦8楼招租项目竞租保证金”。
煌腕注:各竞租人请严格按照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上述保证金的,竞租文件将被拒收。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竞价程序:
本次竞租以书面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起拍价,本次竞价有效),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价,由竞租人进行书面报价。意向承租方应正确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1、主持人介绍竞租报价的报价规则,宣布报价开始。
2、参加竞租报价的竞租人书面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多伦次报价,每轮次报价时间为3分钟,下一轮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最高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不得在参与后续轮次报价。
3、主持人收到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单》后,提交招租人对《竞租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租报价单》予以确认。
4、主持人确认该《竞租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报价,并询问其他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没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主持人宣布现场竞租报价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①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如低于起拍价为无效报价。
②在本次现场报价结束后,竞租报价最高的竞租单位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相同时,老承租户享有优先权,无老承租户时以递交《竞租报价单》时间最早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6、《竞租报价单》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①《竞租报价单》未提交给主持人的;
② 不按规定填写《竞租报价单》的;
③《竞租报价单》填写人名称与竞租人名称不符的;
④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8、竞租成交后,招租人和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补充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4、中标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单位的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因招租期间,本承租物还在对外出租中,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6、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的资格,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7、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交清租金。如承租人违反本条的规定,即被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项目实行老承租户优先权,老承租户在最终同等报价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淑雯,电话:0550-3026065
招租单位: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拧镶
初审:陈倩倩
复审:张腾腾
终审:谢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