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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塘湖矿区成品料销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1:47:57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出让方及标的物
1.出让方: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全矿业)。
2.标的物:本次出让的标的物为6月3日至6月9日生产的成品料1-2、1-3、5-8规格石子;瓜子片、石粉(以下统称成品料);成品料位于马塘湖矿区内。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单价。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单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出售人无关。
二、起始价和报价增幅
起始价:马塘湖矿区成品料综合起拍价为85元/吨(含13%税)。
报价增幅:报价增幅为1元或1元整数倍。
三、报价程序
本场现场竞价会采取增价形式的书面竞价,现场由出让人宣布竞价起始价,由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次递交竞价表,每轮加价幅度为1元或1元整倍数,每轮报价时间限定2分钟内,多轮报价直至所有竞买人无加价即终止,最高价即为中标价(该中标价不享受相关优惠)。
四、成交方确定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方。
注:至少一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方可成交。
五、产品数量及价款支付
1.产品数量:生产量以天为单位,每天产量约3000吨,具体以过磅数量为准,要求每天生产的成品料当天及时拉走,场地平均堆料不得超过500吨。
2.价款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供货的销售模式。销售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50万元保证金,预付款为100万元,当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时,竞得方必须再次支付预付款100万元,方可继续组织装运。
六、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
1.独立法人,报价单位需加盖有效公章。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人按照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取得竞价资格。
七、供货方式
实行先付款后供货。货款支付方式按照前述价款支付章节执行。
八、公告期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日10:00。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10:30,地点在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孙家村神山人家)举行。
十、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10万元
账户: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  
银行帐号:187242929688  (备注:兴全矿业成品料竞价保证金) 
税  号:91341124MA2NCEGX7B
地址电话: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孙家村神山人家安置小区888栋1楼 0550-5180339
交纳时间:2022年6月2日10:00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不接受汇票。缴纳时必须注明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
十一、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参与竞价的,即表明已实地踏勘,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兴全矿业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和买卖合同已挂网对外公开,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认可公告和买卖合同内容,愿意接受公告和买卖合同条件。
3.涉及标的物权属争议、堆场纠纷原因阻碍装运,由出让方负责协调解决;道路通行等其他事宜,由竞价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4.竞得人成品料货款支付后启动装运,具体装运时间和次序由出售人通知竞得人。出售人销售的成品料由竞得人负责运输(自备车辆),自成品料装载至竞得人安排的运输车辆时视为交付。加工区域内所有成品料必须全部装车过磅,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装载,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竞得人竞得的成品料必须在出让方通知启运后,将每天生产的成品料当天及时拉走,场地平均堆料不得超过500吨,否则出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现场不具备运输条件、雨水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解除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
6.竞价成交后,出让人和竞得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和《销售合同》;如竞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出让方有权将此批成品料再次对外销售。
十二、出让人联系人
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顺波 15755109883

 
附件一:合同.doc
5d2532d4a5130981ca18ac63b6f66bcc.doc (20.50 KB)
附件二:竞价单.doc
1de9383f72895cf0eef709e913a88170.doc (17.00 KB)

初审:钱陆阳
复审:朱小东
终审:陈昌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