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方及出让内容
1.出让方: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全矿业)。
2.出让内容:本次公开竞价标的物是马塘湖矿区+70M首采平台入口北侧爆破石料(自备挖机挑装),位于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马塘湖矿区内,本次出售1个标的物,总量约10万吨(具体以场地过磅运输的数量为准)。标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单价。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单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出售人无关。
二、起始价和报价增幅
起始价:马塘湖矿区+70M首采平台入口北侧爆破区域自行挑装石料起拍价为35元/吨(含13%税)。
报价增幅:标的报价增幅均为1元或1元整数倍。
三、报价程序
本次现场竞价会采取增价形式的书面竞价,现场由招标人宣布竞价起始价,由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次递交竞价表,每轮加价幅度为1元或1整倍数,每轮报价时间限定2分钟内,多轮报价直至所有竞买人无加价即终止,最高价即为中标价(该中标价不享受相关优惠)。报价最高的单位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以递交《报价单》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四、成交方确定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方。
注:至少一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方可成交。
五、产品数量及价款支付
1.产品数量:马塘湖矿区+70M首采平台入口北侧爆破区域自行挑装石料约10万吨;
2.价款支付:采用预支付货款的销售模式,单价结算,多退少补(均无息),若出售(以场地过磅运输的数量为准)的石料数量大于成交时数量,竞得人需补交多余数量的价款(即成交单价乘以数量),石料款需在石料离场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已在我公司开设账户的客户,价款从预付款中扣除)。
六、对意向报价方的基本要求
1.独立法人,须携带公章。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人按照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
4.参加本次竞拍单位须是在我矿已开设账户并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及300万元以上(含)预付款以上的客户。
七、供货方式
兴全矿业收到成交价款后,竞得人方可组织装运(石料装运范围仅限于马塘湖矿区+70M首采平台入口北侧爆破区域石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全部装运结束;逾期未装运结束,视为竞得人放弃没有装运剩余的石料,剩余的石料交由兴全矿业处理,且不退还价款。 标的物交付后,石料装卸、安全、运输、环保、看护、办理相关证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竞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现场施工及装运过程的安全,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保障现场及运输道路清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公告期限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4日12:00。
九、报价时间
本次竞价在公告期满后,需带公章到指定地点参加竞拍,现场竞拍时间为7月24日15:00,地点在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孙家村神山人家)举行。
十、出售价格、加价幅度:
标的物:马塘湖矿区+70M首采平台入口北侧爆破区域自行挑装石料起拍价为35元/吨(含13%税)
加价幅度:1 元/吨或 1 元的整倍数。
十一、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参与竞价的,即表明已实地踏勘,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兴全矿业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和买卖合同已挂网对外公开,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认可公告和买卖合同内容,愿意接受公告和买卖合同条件。
3. 标的物由竞得人自行剥离、自行装载,且石料的安全、运输、环保、看护、办理相关证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竞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现场施工及装运过程的安全,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保障现场及运输道路清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以现状(兴全矿业对标的物存在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作任何保证)对外竞价。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确认标的物现状、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竞价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5.竞得人竞得的石料必须在出让方通知后启运,启运后每日装运不得低于3000吨,若当日低于3000吨,则当日处以5000元罚款(现场不具备运输条件、雨水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竞得人必须在出让人指定的范围内剥离、装载,并将表层土、夹缝土运至出让人指定位置,超范围剥离、装载,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竞价成交后,出让人和竞得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和《销售合同》;如竞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出让方有权将此批土石料再次对外销售。
十二、出让人联系人
鼎穿 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顺波 15755109883
初审:时顺波
复审:朱小东
终审:陈昌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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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塘湖矿区+70M首采平台入口北侧爆破石料销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8:05:37 作者: 浏览次数:次